我和花同學講了好久,要帶小三和小花一起去「寶貝老闆」玩;2012年二月二日終於成行。
我們本來想,就讓小孩兩枚自己一起去玩,我們倆個就可以在旁邊聊天。
一開始,我和花同學覺得反正各個項目都很好玩,看哪邊人少好排就去排隊;所以拉著小孩排了幾個項目。但小孩人在隊伍中排隊,卻會說不想排這個工作。
我們試著說服他們排這種等待時間較短的工作無效後,媽媽提醒「如果你要排XX就要排多久多久喔,你願意在這裡等嗎?」小孩都肯定願意。
既然如此,反正排隊是你自己要排,我沒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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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個孩子相差四歲半。
相差四歲半的原因並不單純,首先我本來不打算再生一個小孩。當我們決定要再生一個孩子時,都屬虎的我們,也喜歡再來一隻小老虎(話說生哥哥時也是生肖導向啊)。
只是,真的左擁右抱兩個小男孩後,才發現四歲半的差距真給自己找麻煩。
像兩個小孩一個去托嬰中心,一個去幼稚園,如果年齡近一點,我就可以一次接送完了。現在大兒要上小學了,我終於不必繞一大圈送他去幼稚園之後再去上班,但兩三年後弟弟又要上幼稚園......總之,家長的接接送送真是沒完沒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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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早我正在和時鐘以及小孩賽跑時,陳爸爸居然要我幫他烤貝果,因為他要去上廁所。
在不適當的時刻提出不適當的要求,當下我的理智差點斷掉,但我理智地明白不是抓狂的時候,
(我現在人生的一大悲哀就是連抓狂的自由都沒有了,嗚)。
烤個貝果要不了一分鐘,只是我在二十分鐘之內必須微波小人的豆漿、把小人的餐具組合好放進餐具袋、準備好自己的書包、叫醒小人、讓小人著裝完畢、自己刷牙洗臉換衣服,然後出門。
如果慢了一點、錯過一個綠燈…這一分鐘會讓我塞在路上五分鐘甚至十分鐘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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