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去作了「喜歡與愛情量表」
仔細閱讀二十來個選項,認真勾選了我對他的感覺。
答案揭曉,「你對他(她)的感情,以<喜歡>成份居多」。

十五年來的相守,原來只是喜歡。

曾經讀過喜歡與愛的差異,我回頭在作答時遲疑半晌的選項再加打了勾。
這回,我們之間,果然從喜歡變成愛情。

不管我是不是願意為他做所有的事、不管我是不是想要獨佔他、
不管我有多麼肯定他為人處事的種種優點;
因為我遲疑著略過了:
「我孤寂時,首先想到的就是要去找他。」
「沒有他我覺得難以生活下去。」
「當和他在一起時,我發覺好像二人都想做相同的事情。」
我對他的感情成份,就只是喜歡。

當了媽媽後,我失去了孤寂的機會,日子總是很熱鬧。
就算孤單到寂寞狀態,我找的往往不是他。
不想找他嗎?
他不在家,就是在公司。
人在公司裡,就是在忙。
我啊,已經過了和工作爭寵、還質問他「為什麼連打個電話給我的時間都沒有?」的那個階段了。

曾經,明明和他同在校園中卻見不到面,讓我心都碎了;
現在,我們有相同的住址,但常過著各自的生活。
要是沒有我,他的日常生活應該會很不方便;
如果沒有他,我和孩子的每日作息大概會變得更輕鬆。
對現在的他,我能作的,就是照顧他的生活,也照顧好自己和孩子。

「你忙你的吧,我(們)會好好的。」
不管他什麼時候回家,就算沒有暈黃的等門燈光,
也總有溫熱的食糧等他一嚐。

而我們曾經討論過,我們之間到底有什麼共通的嗜好?
要是認真研究起來,除了閱讀之外,沒有。
於是,我們常常在同一個空間裡,各自沉默在各人的喧嘩中。

十五年來,我從女朋友,變成妻子,變成孩子的母親;
從黏人得緊變得凡事獨立。
朋友說,「這些七晚八晚不回家的工程師,都是妳們這種老婆寵出來的。」
有時,在上班持家之餘,我會覺得自己成為這個家的養分;
偶爾也會有「悔教夫壻覓封侯」之感。

我的生活簡單、沒有超出自己經濟能力的物欲;
要的不多,又胸無大志,所以容易快樂。
我希望他也是快樂的,希望我和孩子不是他的負擔,
希望他可以過屬於自己的人生,不被牽絆。

我擔心他為了給我們良好的生活而犧牲了自己的夢想,
因為有妻有子而放棄了自己的遠航。
他有他身為有肩膀的戶長的責任感,
但我更希望他除了作為丈夫父親,此生更能成就自己為人的完滿。

過去我像錨,現在我希望自己是港。
十五年,從二十未滿直至趨近四十,
有厚度的情感豈能不隨時光而改變姿態?
在這人生階段,我學著給更多的尊重、支持,與自由;
這樣到底是喜歡?還是愛情?
或者是,一生不離不棄的同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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