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到停車場開車門時,已經是滿天晚霞映在我的車窗上。
等我到家,天色已經全暗了下來。
在路上已經先打電話去訂好廣東粥,等我一到就可付帳走人,我沒有時間等那一碗現煮的粥。
接了小三回家,我可以用左手抱著這個九公斤多的小孩走上好一段路;右手呢?掛著我的大包包,放了冷藏母奶的保溫包,小三的書包,還有晚餐。
就像是每天抱著會長大的啞鈴作重量訓練,我的臂力強壯了許多。
某天抱起阿發,驚覺牠好輕啊,怕是有了小三後疏於照料牠,帶去一量,仍然是快要五公斤重的胖貓,轉念一想,啊,抱慣了九公斤的小鬼,五公斤的大貓已經不算沈重了。

以前的我,一下班就衝回家了。
本以為有了孩子,我會更加歸心似箭。
的確如此,但我在辦公室反而待得更晚。
一方面是不再為了想快快到家而把工作丟進包包,回家再處理;
一方面則是疲倦到需要休息一下才有力氣上路。

事實上,回到家也無法工作,我一定得在學校把工作結束。
坐在辦公室的電腦前,我隨口問了坐在旁邊的同事何時要接小孩?
“5:30。”“和我一樣。”我說。“回到家就什麼也不能做了。”
和這同事本來是說不上兩句話的,沒想到這句話讓她眼睛發亮,開始講起帶孩子的事來。

原來,媽媽都是這樣的。
回到家,所有的時間都是小孩的。看著小孩玩,陪著小孩一起玩,餵小孩吃飯,幫小孩洗澡,帶著小孩去睡覺。只要小孩醒著,媽媽就隨侍在側。
而爸爸呢。我們家的爸爸工時超長,晚上九點多才回家;媽媽也知道爸爸辛苦疲倦,不到最後關頭,也不叫爸爸看小孩。而爸爸累了一天也想休息,看小孩的方式和態度就是自己看電視打電動,再用眼角餘光看著小孩。

陳媽媽對爸爸帶小孩的方式,有很大的意見。
但是,小孩是爸爸媽媽共有的,媽媽雖不茍同但也不強求爸爸得照媽媽的方式帶孩子。搞不好爸爸的方式比較好也不一定,陳媽媽這麼想。
所以陳媽媽可以放手讓爸爸去看著小三,就算聽到小三哭了,陳媽媽也能置之不理。反正爸爸在。要是我家三少一出聲,我就跳出來大喊“屬下在!”,哼哼,我想我總有一天會累到離家出走。不過,爸爸帶小孩的時候,媽媽往往是去作別的家事……

最近我倒是在想,為什麼帶小孩這件事的主要責任都落在我身上?而爸爸只是副手?
難不成真的就只是因為我是“媽媽”?
好像真的就只是這樣。

我除了寵小三,也寵爸爸。
想讓爸爸下班後可以休息,所以還是自己陪小三。
可是我也全職工作喔,怎麼就沒人和我說妳去玩,我來帶小孩。
不是真的需要玩耍喔,需要的是被照顧被疼惜被愛。

寶貝,你有沒有想過,你的自由是建立在我的不自由之上。
孩子是我的寶貝,我不會和你劃清責任範圍,不會,也沒有必要。
但請你記得,沒有孩子之前,我是一個多麼自由多麼快活的人。
請你一定要記得,我,可以在這個假性單親的家庭裡一個人照顧好養育出這麼可愛的小孩,但是,我需要你來照顧我。這就是當爸爸最重要的責任。了了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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