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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了一兩次想去看螢火蟲。
無奈YC下班太晚,也不好央求他放下工作早早回來,只為成全我想看螢火蟲。

勞動節這天,老陳小陳都放假;我說:「去看螢火蟲吧!」
清明時在南部,孩子看過一隻螢火蟲;他口裡說不知道螢火蟲是什麼蟲,
但又說牠屁股會亮亮的喔。
講好了吃過晚餐就要去找螢火蟲,孩子邊期待著邊吃完了晚餐。

正要去找螢火蟲的路上,孩子竟說他不想去找螢火蟲了,想要回家玩玩具。
上了一天班的我,實在也累了,不去看螢火蟲也罷,早早回家休息好了。

可是,看著車窗外的燈火,我卻掉下淚來。

老陳要去騎車就去騎車、要去打球就去打球、要去聚餐就去聚餐、要去值班就去值班。
小陳要去biang巴斯光年就去biang巴斯光年、要回家就回家。
我呢?
我也要去那裡都可以啦;只是得趁孩子在學校時,不然就是領著孩子一起走。

畢竟是我的老陳,就算車行夜色中,也覺察我異樣沉默。
「話都是你們兩個在說,你們要去哪裡就去哪裡;
我要去看螢火蟲都不可以。」我如此回應他的探問。

我當然不是非看螢火蟲不可;我在意的可不只是那些屁股發光的蟲子。

我羨慕孩子的自由,因為孩子是孩子,自由的童年是他應得的權利。
我羨慕當爸爸的自由,孩子從來不是他的首要職責;
他擔起了成熟男子的責任,因而也理所當然享有我希望他能擁有的快意生活。
而我呢?

為了讓老陳無後顧之憂,來來來,家裡大事小事都交給我吧!
累了要抱怨老陳都不主動分擔家事時,
馬上寬慰自己:「雖然要兩三個口令才有一個動作,但至少老陳還叫得動,這樣已經九十九分了。」

因為我愛我的老陳,也愛我的小陳,所以他們可以為所欲為。
可是我呢?

可是也沒人要我把孩子把先生的需求放在前面,是我自己選擇把自己放在後面。
沒人要我又工作又顧家,這也是我自己要這樣生活著。
所以想起來,我連抱怨的立場都沒有。
我甚至連要求老陳必須要照顧我、埋怨老陳沒有考慮到我也有工作,都覺得心虛;
因為我相信「甘願做、歡喜受。」

只是我也全職工作,但工作做不完,時間到了我還是得走,因為我得去接小孩。
假日想不被干擾地處理工作、或是獨處玩樂,還得開口請老陳注意小陳照顧小陳。
換成是陳爸爸要加班要玩樂,他根本不必考慮孩子得有人照看、家事還有多少沒做;因為有我,有陳媽媽在。

反正總之就是,我是媽媽。
而且我是一個寵先生寵小孩的媽媽。
所以就算我抱怨我生氣,我還是照顧一家大大小小,連感冒都輪不到我。

所以,所以就沒有所以,因為啊就自己選的。
小陳還是甜甜地喊著馬麻馬麻請妳幫我這樣請妳幫我那樣。
老陳還是自顧自地辛苦地認真地工作;只要我開口,他就儘可能完成我的要求。
(雖然我希望他可以像我一樣看得到我們家的待辦事項表,然後像我一樣乖乖自己動手做,不必有人提醒。)

那我到底在掉什麼屁眼淚呢?
(哎,我連抱怨都不能理直氣壯。)

後來,老陳問小陳:「馬麻不高興,我們來讓馬麻高興好不好?」
(衝老陳這句話,我就不覺得委屈了;嗚,我真是容易被搞定。悲。)
雖然小陳一直唸著要回家,開車的老陳還是帶我們去找了螢火蟲。

看到螢光在黑夜裡此起彼落,小陳居然說:「我最喜歡螢火蟲了。」
「螢火蟲是我最喜歡的動物!」(「螢火蟲是昆蟲吧?!」我說。)
「哇!有好多螢火蟲一閃一閃,好像在和我們說byebye欸!」
(「是嗎?是在說byebye嗎?我覺得是在和我們說不要走不要走欸!」我說。)

反正我心願得償,看到了螢火蟲;小陳也忘了他不想去看螢火蟲的事。
我還是帶著做不完的工作還有Weekend Blue,
肖想在老陳要去值班的星期日裡,
可以把公事、私事、還有家事,在小陳纏繞下通通搞定。
因為我是陳媽媽喔,科科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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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uror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